朱女士质问丈夫若和曹某没有不正当关系,如何能一起去销毁胚胎
发布时间:2026-08-07 09:59 浏览量:15
2026年7月,江苏无锡的朱女士公开提到,她前夫唐先生和另一个人拿着伪造的结婚证去了当地一家辅助生殖机构,他们先用这张假证件办理了建档建库手续,后来又用同一张证件办了胚胎销毁流程,朱女士整个过程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连医院是否真的销毁了胚胎也不清楚。
按照国家的规定,夫妻双方做胚胎培育或销毁时都得亲自到场,还要交上婚姻证明,但现实情况是,全国大多数生殖中心只看纸质的结婚证原件,没办法实时去查民政系统,假证因为没人能当场验真,就混进了正规流程,这不是哪家医院偷懒,而是整个制度还停留在"纸面时代"。
有人怀疑唐先生之前利用医院的关系给妻子安排过诊疗,这次胚胎的事情可能也走了内部渠道,涉事医院面对记者提问只说这是当事人的行为,不提审核人员有没有尽责,也不解释流程是否被改动,这种靠熟人办事的做法在大城市的好医院里其实很常见。
从法律角度看,情况更让人为难,《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由一方单独处理,但胚胎是否算作财产呢,它既不是普通的医疗废弃物,也不是受法律保护的生命个体,在销毁时不需要经过司法备案程序,也不需要通知配偶,朱女士反复追问的核心问题是,到底谁有权利决定一个胚胎的最终去向。
有意思的是,2025年卫健委建了个电子监管平台,卵子采集、胚胎编号和移植记录都能全程追踪,可是婚姻关系验证还靠纸质材料,银行开户和医保报销早就联网核对身份了,生殖医疗这边却一直没打通公安和民政的数据,技术上完全做得到,就是没人推动这件事。
网上很多人都在争论,都在指责男人出轨、原配太计较,但很少有人关心,如果一个女人拿着假证件,能不能在同一家医院帮别人培育胚胎,如果男方不透露自己已婚,医院会不会照样接受这个业务,这说明大家习惯用道德来评判事情,却忽略制度上的漏洞,真正的风险在于,公立医院竟然允许“假夫妻”完成这种伦理风险很高的操作,整个过程没有留下痕迹,没有人追责,也没有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