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再反转!胚胎已销毁但维权未止,朱女士这次瞄准另一个突破口

发布时间:2026-09-04 14:15  浏览量:4

全网热切关注的婚外胚胎案,有了新的发展,这反转再反转的剧情,让人无法猜到下一步会怎么发展。

而那个引起一切的胚胎已经被销毁了,但朱女士维权的决心却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这次的她,瞄准了另一个突破口。

2025年10月,朱女士收到一条来自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短信,内容是提醒她的丈夫唐先生与另一名女子以“夫妇”身份,于当月30日到医院进行辅助生殖相关操作。

这条短信让她发现,丈夫与第三者竟然用伪造的结婚证,在医院完成了试管婴儿流程并成功培育出冷冻胚胎。

朱女士和唐先生已结婚20多年,育有一女,她自己自2019年确诊肺癌后多次手术,身体“千疮百孔”。

她随即持真实结婚证要求医院销毁胚胎,但院方表示,因为她和第三者都声称是合法配偶,医院无法辨别真伪,只能先封存胚胎,后来,唐先生和第三者因伪造证件被公安机关各行政拘留5天。

2026年7月30日,朱女士起诉丈夫、第三者及医院的人格权纠纷案在上海徐汇区法院一审开庭,没有当庭宣判。

同一天,她收到了丈夫起诉离婚的传票,定在8月11日于无锡梁溪区法院开庭,朱女士明确表示,只要胚胎还在,她就不会离婚,她不能接受用违法行为获取的胚胎被合法化。

但到了8月5日,事情第一次出现重大转折,唐先生通过媒体公开说,已在三方律师见证下主动向医院申请销毁了胚胎。

朱女士却是从记者口中才得知这个消息,她从未收到任何来自医院、法院或丈夫的正式书面通知。

她提出质疑:办假证能培育胚胎,销毁时却不需要合法配偶共同申请,这种流程很不合理,更让她困惑的是,上海市卫健委曾在7月16日的书面答复中明确说胚胎已封存,而卫健委无权销毁,应交由法院裁决。

既然已封存且进入诉讼,丈夫和医院绕开法院和她本人直接销毁,程序上存在明显疑问,她还追问销毁的具体数量和证据,但截至8月6日,卫健委和医院均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唐先生同时透露自己正遭受严重网暴,手机遭24小时陌生电话轰炸。

胚胎被销毁的消息让朱女士在人格权纠纷中的诉求失去重要依托,但她没有停下维权脚步,她很快转向另一个方向,于8月3日向无锡当地法院和公安机关控告丈夫涉嫌重婚。

然而剧情再次反转,8月31日她收到结果:公诉部分因“无犯罪事实”被驳回,自诉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警方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法院也认为她未提供足以证明重婚行为的证据材料,朱女士解释说,因为男方和第三者没有在同一地方长期共同居住,导致立案困难。

重婚走不通,朱女士又瞄准了更具操作性的突破口,8月11日,她向无锡梁溪区法院递交诉讼材料,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丈夫在婚姻期间赠与婚外对象的夫妻共同财产,据媒体报道这笔钱约86万元,该案已于8月18日正式立案,正在等待开庭排期。

同时,8月13日,上海徐汇检察院受理了她对“假结婚证仅行政拘留5日”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将在三个月内给出答复,此外,男方原本提起的离婚诉讼也已延期审理,随后男方主动撤回了离婚起诉。

8月7日,出现在镜头前的朱女士妆容精致,但双眼和面部明显浮肿,她坦言连日来的压力和失眠让面容明显疲惫,丈夫停掉了她的信用卡,她靠积蓄生活,甚至想过卖房或开网约车。

她每天接送孩子往返80公里,尽管疲惫,但依然坚持维权,她说,别人没法把你从泥沼里拽出来,得自己想爬出来。

从胚胎处置到重婚控告,再到如今追讨夫妻共同财产,朱女士的维权路径几经变化,胚胎虽然没了,但她的焦点转向了更实际的财产返还。

有观点认为,在胚胎问题上原配与胚胎没有生物学关联,维权空间有限;但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则完全不同,婚姻期间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这个突破口显然更有现实意义。

目前,人格权纠纷案尚未宣判,重婚上诉刚启动,财产返还诉讼等待开庭,检察院的监督也在进行中,胚胎虽已不在,但朱女士的维权之路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