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八次触诊,汪女士为什么现在才报警?

发布时间:2026-08-26 10:41  浏览量:5

三伏贴和乳房触诊,这两个词是怎么被捏到一起的?

2025年10月,安徽马鞍山的汪女士走进一家诊所。诊所负责人金某某,自称是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在编教师。汪女士想调理身体,金某某把完脉说她有乳腺结节。11月起,金某某开始为她进行乳房触诊,说是治疗需要。汪女士信了。一个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原本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可这一信,就是八个月。二十七八次。每次去诊所,金某某都以复诊为由进行乳房触诊。汪女士后来对媒体说,她一直以为这是正常治疗。一个成年女性,在诊所里反复接受同一个男医生的隐私部位检查,八个月里从未质疑过。这本身就说出了一个问题:患者对"医生"这个身份的信任边界,到底在哪里?

转折发生在2026年7月26日。那天汪女士只是去贴三伏贴。

三伏贴是什么?冬病夏治的贴敷疗法,按穴位贴在背部、腹部或四肢的特定位置。正规操作里,没有哪一步需要触碰患者胸部。可金某某搭完脉后,再次对汪女士进行了乳房触诊。这一次,汪女士觉得不对劲了。贴三伏贴和乳房检查之间,到底有什么必然联系?

7月27日,汪女士去了正规医院做B超。结果让她懵了。

B超显示,她的乳腺结节是良性的,体积极小,临床根本摸不出来,也完全不需要治疗。一个根本不需要治疗的结节,被"诊断"了八个月,被"触诊"了二十七八次。那这二十七八次检查,查的到底是什么?治的到底是什么?

7月28日,汪女士回到诊所找金某某对质。金某某拒绝再为她检查。

更蹊跷的是诊疗记录。汪女士称,金某某提交给卫健委的诊疗单,和给到她手里的版本根本不一致。给她的单据上,完全没有"乳房触诊"这个项目。如果二十七八次触诊都是正常合规的医疗行为,为什么患者手里的记录里一个字都没有?两套记录,两套说法,哪一套是真的?

8月3日,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出具了行政立案告知书,以猥亵行为对金某某行政立案。

行政立案。汪女士认为应该转为刑事立案。这里面的区别很大。行政案件处理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最高拘留十五天;刑事案件则可能涉及强制猥亵罪,刑期从五年以下起步。二十七八次、长达八个月的隐私部位触碰,到底该归哪一类?

金某某的说法是另一套故事。

他告诉媒体,自己只在今年3到5月给汪女士做过三次触诊,每次旁边都有人陪同,是正常合规的检查。7月26日那天,他只写了敷贴穴位,由诊所内的女性人员为汪女士贴敷。他还说,7月28日汪女士主动引导要求再做胸部触诊,他拒绝了,说现在不需要做检查。金某某称自己被污蔑,已经委托律师起诉汪女士。

两种说法,截然相反。

二十七八次对三次。有旁人对无旁人。主动要求对被动接受。谁在说谎,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但有几个事实摆在那里:正规医院说结节无需治疗也摸不出来;三伏贴不需要乳房触诊;患者手里的诊疗记录没有触诊项目;而涉事诊所在事发后三次联系汪女士退钱。

退钱。如果诊疗毫无问题,为什么要退钱?

还有一个细节让人不安。截至媒体报道时,金某某仍在诊所正常接诊。一个被公安机关以猥亵行政立案的医生,在调查期间继续面对患者。这个诊所的执业许可有没有被暂停?卫健委的监管动作在哪里?患者的安全由谁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汪女士的指控属实,二十七八次、长达八个月的触碰,算不算"其他严重情节"?

案件还在调查中。DNA鉴定正在进行。卫健委说仍在调查。

但这件事留下的问题不会随着调查结束而消失。一个自称高校教师的诊所负责人,凭什么让患者八个月里毫无戒备地接受隐私部位检查?中医诊疗的边界在哪里?患者知情同意书在哪里?诊所的监管盲区有多大?当白大褂成为某些人越界的通行证,下一次受害的会是谁?

三伏贴贴在穴位上,不该贴在信任被透支的伤口上。

这事没完。

信源:澎湃新闻、潇湘晨报、网易新闻2026年8月25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