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案后续!朱女士计划崩盘,立案起诉全失败,政协委员一语成谶
发布时间:2026-09-04 02:45 浏览量:3
持续发酵一个多月的无锡婚外胚胎案传出最新消息,可这对于原配朱女士而言,完全称不上是好消息。
她一心想要追究丈夫和第三者的重婚罪责任,没想到两条维权路径同时被堵:公安不予立案,法院也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不少人替她抱不平,可你要是回头翻翻一个月前的报道就会发现,这个结局,早被一位全国政协委员、知名律师一针见血地说中了……
9月3日,朱女士一方向多家媒体证实了那份结果,要理清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得先将时间线往回回溯。
早在8月3日,她就冲着"重婚"这事儿同时铺了两条路,一条向公安机关控告,想走公诉,另一条向法院提刑事自诉,打算自己告。
到了8月31日,两份书面答复几乎前后脚到她手里,结论都不算好看,甚至可以说让人很失望,朱女士反击的计划到这里基本停滞了。
公安部门完成审查后认定不存在犯罪事实,依据对应法律条文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出具了书面通知,公诉路径从根源上已完全无法推进。
另一边在法院环节,无锡梁溪区法院于8月31日出具刑事裁定书:参照相关法律条文与司法解释,自诉人需提供对方涉嫌犯罪的证据,通知补正后她仍无法拿出重婚相关材料,最终裁定不予受理。
说白了,自己上法院告,连立案门槛都没迈过去,自诉这条路线也算到此为止了,如果还是拿不出关键证据,估计以后还是很难走得通。
到了这个阶段,警方认定不存在犯罪事实、法院判定证据不足,朱女士想要追究对方重婚责任的计划,两边都没能得到支持彻底落空。
问题的根源也不复杂,她自己说得挺实在:男方和第三者没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同居,“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在不同地方住”,居所始终固定不下来,可偏偏“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共同生活”是认定重婚最要命的那块拼图。
不过她没打算就此收手,目前已经就这份不予受理裁定向无锡中院提起上诉,重婚自诉材料也递了上去,二审能不能撬开缺口,还得接着等。
话已至此,咱们先补个背景,早在2025年10月,朱女士发现丈夫唐某和第三者曹某伪造结婚证,在上海一家医院靠辅助生殖培育胚胎。
败露后,两人因伪造、使用国家机关证件被行政拘留五日,注意,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跟刑事判刑不是一回事,这也正是她坚持要追刑责的理由之一。
不少人第一时间就会生出疑惑:假结婚证都已经用到,连胚胎都培育出来了,难道这样还不构成重婚?
气头上这么想太正常了,可真要较起真来,“出轨”和“重婚”之间,还隔着一道不低的坎,用大白话讲,光证明一个人出了轨、在外面有了人、甚至一起弄了孩子,还不够。
要想坐实重婚的结论,就得拿出证据证明二人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身份互称,周边的熟人、邻居都普遍认为他俩是夫妻。
区别就在这儿:一时的、藏着掖着的关系,和天天以夫妻面目示人、稳定过日子,完全两个分量,前者更多是道德问题,后者才可能踩重婚这条线。
回头再看朱女士手里有什么:一张假结婚证,一份做试管、培育胚胎的记录,这些足以证明男方背叛了婚姻,足以证明两人合伙造假,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让她在舆论上夺得上风。
但偏偏没办法直接证实二人长期以夫妻的模样共同生活,说白了这些证据虽有一定作用,却没法直接判定丈夫和第三者存在重婚的违法事实。
更被动的是,那两人还总换城市、住处不定,等于把“长期固定住在一起”这件本来就难证明的事,又亲手搅得更碎,她不是不想找证据,是这份证据客观上太难凑齐。
想通这一层,大概就能理解公安和法院为什么是这个结论了,不是谁在刻意偏袒,而是她现在拿出来的东西,确实还够不到重婚那道门槛。
在法庭场景中,评判依据从来不是谁更委屈、谁哭得更凶,核心是看证据能不能形成完整闭环,把个人情绪和客观证据区分开,才是真的帮她。
整件事最值得咂摸的地方在于重婚这条路走不通,但是,这个现状压根不是什么意外。
把时间线再往回追溯到8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在接受湖北日报的独家专访过程中,就已经把相关观点说得十分明确。
她当时等于先给热潮泼了一盆冷静的水:很多网友呼吁追究男方重婚罪,但从她的专业角度来看,这条路基本走不通。
谢文敏所抛出的理由,也基本和后来裁定书上写的几乎严丝合缝,重婚认定的核心要件证据是比较难收集完整的。
谢文敏根据朱女士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硬走起诉冲昏这条路,成功率极低,结果不到一个月,8月31日两份文书落地,字字都印证了她当初的判断,这就是标题里说的“一语成谶”。
更难得的是,谢委员并没有只丢下一句“此路不通”就完事,她当场给朱女士指了另一条硬得多的路,别在重婚这棵树上吊死,直接揪住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这件事,去提刑事自诉。
这条发展路径凭什么能保持稳定呢?
她把这件事拆得很清楚,伪造结婚证是板上钉钉的客观事实,当事人自己也认,主观上又是明知故犯,罪名要件清清楚楚。
加上本案受到全网广泛关注、社会影响十分突出,完全满足入罪标准,尽管它属于轻罪,多数量刑在三年以下,却可以实际追究刑事责任,恰好填补了此前仅拘留五天处罚过轻的缺憾。
谢文敏和朱女士这两条维权路线对比之后高下立判,重婚是“证据够不着”,造假证是“事实摆在眼前”,维权的力气该往哪使,其实已经很明确了。
最要命的还是钱
谢文敏替朱女士算的另一笔账在民事上,而且她反复强调一句话:比起纠结离不离婚,把财产追回来,才是重中之重。
首先来说离婚这件事,谢委员分析判断,朱女士打离婚官司的胜诉概率很高,其中一方面原因是她身患癌症,配偶对其负有扶养、扶助的义务。
除此之外,男方有婚内出轨、伪造证件的行为,还被指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明确的婚姻过错方,这一情况在财产分割上对朱女士十分有利。
而且,男方送给第三者的款项、替对方开茶馆的投入、关联公司里的股权和投资,只要动用的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朱女士就有权一笔一笔追回来。
这些钱不是别的,正是她日后治病、养老、抚养女儿的依靠。
为什么“钱”对她这么要紧?
这不是贪,是现实。
据她此前讲述,她为家做了将近二十年家庭主妇:孩子小、父亲意外离世,母亲一身慢病带不了娃,丈夫总拿应酬当甩手掌柜,她权衡再三才辞了职。
等孩子终于上初中之后,朱女士还想重返职场之际,又查出肺癌,2019到2023年多次手术,身体彻底垮了,一个没收入、要看病、要带女儿的人,每笔被转走的钱都是活命钱。
民事相关的维权进程始终未中断,涉及胚胎处置、赔礼道歉与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格权纠纷案件,7月30日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暂未作出当庭宣判。
8月18日当天,她针对第三者提起的、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诉讼,已经完成法院的正式立案流程。
理清逻辑就不难发现,重婚相关诉求暂时受阻完全不代表全盘失利:二审上诉、主打伪造证件的刑事自诉、追索财产返还的民事路径三条通道都仍在推进。
总结一下,这场轰轰烈烈的胚胎案,朱女士还没有输掉,她手上还有很多底牌,依旧算是占优势的一方,并且舆论风向几乎是一边倒的利好她,她还有机会!
结语
这起案子给所有人上了一课:道德上的对错,替代不了法律上的证据,网友声援再热烈,最终也要落回一条条法条、一份份证据上。
谢文敏委员最有分量的那句话,不是预判了谁输谁赢,而是提醒每个身陷困境的人,维权别使蛮力,先找准最硬的那个抓手,也愿朱女士这次,能把该追的公道、该拿的钱,一样一样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