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朱女士起诉丈夫重婚案被驳回: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发布时间:2026-09-04 15:07  浏览量:4

据9月3日消息,朱女士起诉其丈夫与第三者重婚一案已出结果。公安局与法院均未对朱女士起诉其丈夫重婚一事予以立案。

因为证据不足,她没有提供她丈夫和小三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说白了就算是有了私生子,只要不能证明,他们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也不算是重婚罪。

朱女士和丈夫携手走过二十一年,夫妻二人一起打拼事业,在外人眼中家庭安稳,日子过得也算富足。谁也想不到,平静的外壳之下,早就暗流涌动。朱女士身体不好,身患重病,就在她养病期间,慢慢察觉到丈夫不对劲,经常往外跑,不少时间都不在家里,各种反常的细节堆在一起,让她心里起了疑心。

慢慢深挖之后,残酷的真相一点点浮出水面。丈夫在外有了别的女人,还专门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出钱给第三者开了一家茶叶店。更让朱女士无法接受的是,丈夫为了能够和第三者做试管婴儿,竟然直接伪造了一本结婚证,拿着这本假证件,去到上海的医院,以夫妻的身份建档,顺利完成胚胎培育,冷冻下了婚外胚胎。

得知全部真相之后,朱女士几乎崩溃。自己陪着丈夫吃苦奋斗,家里的家底是两个人一点点挣出来的,丈夫却瞒着自己,花钱养别的女人,甚至不惜造假证,准备和别人拥有属于他们的孩子。

朱女士第一时间找到医院,希望能够直接销毁这批婚外胚胎,但是医院没有同意,只可以做封存处理。她又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是相关部门也没有权限直接销毁胚胎,只能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无奈之下,朱女士一边打和医院、胚胎相关的官司,另一边,收集手上全部证据,想要追究丈夫和第三者的重婚刑事责任,希望让两个人付出该有的代价。

在普通人眼里,证据已经摆得明明白白:婚内出轨、出资给第三者开店、伪造结婚证、医院以夫妻名义做试管,种种事情全部对上,怎么看都够得上重婚。可等朱女士拿着一沓证据,去报警、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之后,等来的却是两份冷冰冰文书。无锡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没有重婚的犯罪事实;当地法院也给出裁定,因为证据不足,不予受理重婚的刑事自诉。

消息传出来之后,全网一片哗然,无数网友替朱女士抱不平。大家想不通,都做到这个地步了,为什么还定不了重婚罪。原来,丈夫和第三者并没有固定在一处长期同居,两个人经常辗转多个城市,没有稳定的共同居所。除了在医院办理试管手续这一个封闭场景,私下里从来没有对外以夫妻相称,亲戚朋友、生意圈子里,也没有把他们当成两口子看待。

重婚罪想要成立,不是光有出轨、私育胚胎、假结婚证就够。法律上要看,两个人是不是长期稳定住在一起,还要对外以夫妻身份相处,周围人普遍认为他们就是夫妻。只有医院内部建档这一次使用假证,只能证明他们在医院冒充夫妻办手续,达不到定罪的硬性条件。伪造结婚证这件事本身确实违法,男方也因此受到行政拘留 5 天的处罚,但这属于伪造证件的治安处罚,不等于重婚罪成立。

这件事曝光之后,男方在自己的生意圈子里口碑大跌,不少合作多年的伙伴,都选择和他划清界限,第三者也背负上巨大的舆论压力。道德层面,两个人的所作所为,被无数网友指责批评,可刑事层面,现有的证据,确实踩不到重婚罪的定罪标准。

维权屡屡受挫,朱女士的内心满是委屈和不甘。她曾经录视频向关心这件事的网友道歉,说自己辜负了大家的期待,言语之间满是疲惫。但是她并没有就此认输,已经继续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材料,依旧想要争取,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很多人看完这件事,心里都有说不出的憋屈。道德上十恶不赦的行为,到了刑事法律面前,却因为证据门槛,很难实现大家心中期待的结果。这也是很多婚姻受害当事人会遇到的现实困境,抓得到出轨、抓到第三者,却很难拿到 “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 的证据,想要告重婚,难度非常大。

当然,刑事重婚罪不立案,并不代表男方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在离婚的民事官司当中,男方婚内出轨、伪造证件、婚外培育胚胎,全部属于重大过错。朱女士可以在离婚诉讼当中,以此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从财产层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虽然法律还没有严惩他们两个,不过,他们两个已经人设崩塌了。相信他们也后悔了,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情。

这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这是被人人喊打的事情。女方家里的名声也臭了,村里人肯定都在嘲笑她,当什么不好,非要给人家当小三。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