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反映一小区将公共用地变为建筑垃圾堆放点,受到噪音粉尘影响 记者介入反映后,该点位已搬迁
发布时间:2026-07-07 04:47 浏览量:6
“把自家小区建筑垃圾堆到外面马路边,噪音不断、尘土飞扬,实在难以忍受!”近日,福州绿城桂语映月A区业主王女士向《维权超给力》反映,其小区对面新交付的左海星悦颂项目,将建筑垃圾清运点设置在小区外的公共道路边,日夜清运产生的巨大噪音和漫天粉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经记者介入后,该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已完成搬迁清理。
据福州绿城桂语映月A区业主王女士介绍,他们小区对面的左海星悦颂小区在6月初交房,近期业主们开始集中装修。然而,该小区的建筑垃圾清运点并没有设在小区红线范围内,而是在小区门口约两百米外的一条公共道路边,自行用围挡圈起了一块空地,作为临时堆放点。
王女士:“那块空地是公共用地,本来规划是要建篮球场的,不属于任何小区,选在这里不合规。他们每天早上七点多就开工搞装修,噪音从头到尾没停过,到晚上清运车还在来回运垃圾。最过分的一次,夜里十一点多还在运,我们物业都帮忙报警了。”
除了噪音污染,该建筑垃圾清运点还对居民带来了粉尘和交通上的影响。王女士表示,她住在高层,受扬尘影响不算严重,但低层住户被建筑垃圾扬起的粉尘严重困扰。现场虽摆放了一台喷淋设备,但治标不治本。同时,清运作业时车辆还会占用半幅马路,整条道路只剩单车道通行,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出行。
王女士说,小区业主向物业、社区反映过该情况,工作人员也联系了左海星悦颂小区物业,对方原本称会把清运时间调整至晚上十点,但实际整改毫无效果,噪音依旧会持续到深夜十一二点。
业主们也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投诉,平台转交至属地晋安区鼓山镇凤屿社区协调处理,社区的工作人员劝说业主们多包容体谅,但王女士坦言,这件事根本不是靠体谅就能解决的。
王女士:“如果建筑垃圾是堆在他们小区内部,产生一点粉尘噪音我们都能理解,要是清运严格遵守规范时段,早上八点半到傍晚六点施工,中午休息时间不作业,我们也完全愿意包容。可现在他们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多次沟通后仍拒不整改,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6月23日下午,987《维权超给力》记者婷婷致电左海星悦颂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掌握相关情况,后续将安排专项对接人员予以回复。随后,记者将问题反映给小区属地鼓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此前路边建筑垃圾堆放点位的审批手续情况,目前城管中队指导物业在小区内部重新选址。
鼓山镇工作人员:“城管中队6月18日就到现场处理建筑垃圾堆放问题,指导物业在小区内找新的堆放位置,还给物业下达了提醒函。我们也和物业确认,中考结束后,现存所有建筑垃圾会全部清运干净,不再堆放在路边。之后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也会持续跟进,全程监督整改落实。”
6月24日上午,《维权超给力》记者在左海星悦颂小区外的凤坂路上,看到原建筑垃圾堆放区域已用围挡封闭,大门用铁链锁住,里面垃圾全部清空,只剩一辆铲车停放在场内。左海星悦颂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此前路边垃圾堆放点是第三方清运公司找的,现已搬迁至小区红线范围内。
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林善志律师指出,乱堆垃圾、夜间清运、露天扬尘均违反固废、噪声、大气污染相关法规,物业与清运施工方必须落实合规堆放、降噪防尘、限时施工等法定义务。
林律师:“一般应在建设项目或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堆放场所,并采取围挡、覆盖、喷淋等防尘措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作为建筑垃圾堆放点。居民住宅区装修施工应当遵守法定作业时间,不得在法定禁止施工时段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等作业。如果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相关责任主体应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
林律师提醒广大业主,当发现建筑垃圾违法堆放、违规施工、噪声扰民等情形时,应当注意保留现场照片、视频、录音等证据,并及时向物业、属地社区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对于经投诉仍长期拒不整改,造成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影响业主还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